越南省级行政单位重组与两级地方治理体系的实施

越南省级行政单位的重组代表着行政框架的一次重大改革。
Viet Nam

224 月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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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越南简报”栏目中,B&Company 的青年研究人员将及时提供有关越南工业趋势、消费趋势和社会运动的信息。.

本文以英语撰写,其他语言版本使用自动翻译。请参考英文版以获取准确的内容。尽管我们努力确保原始信息的准确性,但请对每条信息进行单独核实。解释和未来展望都是每位研究人员的个人意见。.

越南省级行政单位重组以及两级地方治理体系的实施,标志着该国行政框架的重大改革,旨在提升治理效率和问责性。.

省级行政单位重组的必要性

自统一以来,越南已经历多个阶段的行政重组,以更好地使治理与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保持一致。1975年,该国约有72个省级行政单位,1976年被合并为仅38个单位,以实现行政集中并提高效率[1]. 。然而,在随后的几十年里,越南采取了更加分权的方式以促进区域发展。这导致省份逐步恢复并分设,到1991年增至53个,1997年增至61个,2003年增至64个,最终在2008年增至63个——这一数字在河内市扩容后一直延续至今[2].

在此期间,越南始终保持三层级行政架构——省和中央直辖市、县以及乡或坊。该模式确保了各地区政府管控和监督的一致性。然而,快速扩张和新行政单位的设立也带来了碎片化、效率低下以及未能达到国家标准等问题[3] [4]. 。这些挑战促使政策制定者重新审视公共行政体系的结构。.

作为回应,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发布了第18-NQ/TW号决议,th 于2017年[5], ,要求对政治体系组织架构进行全面改革。该决议强调,需要通过减少重叠单位、压缩中间层级并整合职能来精简治理,以提升效能和效率。基于这一推进,第十三届th 中央委员会于2025年通过了第121-KL/TW号结论,[6], 重申了第18号决议的目标,并批准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行政改革。.

苏林总书记在2025年1月21日关于审议第18-NQ/TW号决议执行情况的中央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General Secretary To Lam at the second meeting of the Central Committee

来源: 人民报

省级行政单位重组及实施两级地方治理体系方案

自2025年初以来经过多轮讨论后,4月12日,越南第十三届th 党中央委员会批准了关于重组行政单位并在地方建立两级治理体系的提案,该提案载于第十三届党的中央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的第60-NG/TW号决议th 党中央委员会[7].

第60-NG/TW号决议指出,11个省和中央直辖市将保持不变。另一方面,52个省和中央直辖市,以及约9,996个乡级单位,将被合并。因此,全国将仅剩:

– 34个省级行政单位(由63个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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